在明十大案例:补偿从5.7万到十倍提升!律师一纸复议撬动十倍补偿款!
案件标题: 广东省佛山市地上物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及协商和解案
办案律师:谢瑞青律师、黄香律师
案件经过:
委托人廖先生系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某某村一位长期承租集体土地从事花木种植的农民,其经营多年的花木场因2024年启动的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市政重点工程,被纳入征收范围。2025年3月,廖先生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仅为57,080元——这一数额远不足以覆盖花木资产的实际价值,更无法支撑搬迁与重建的基本成本。多次与征收机关协商无果、生计陷入绝境之际,廖先生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谢瑞青律师、黄香律师代理本案,主张公平合理补偿。
代理律师介入后,未局限于“就补偿谈补偿”的传统路径,创新性提出“补偿争议解决与程序合法性审查双轨并行”的复合型办案策略:一方面,立即针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启动专家委员会鉴定程序,系统质疑评估方法的公正性与结论的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调取关键征收文件,经深度法律审查,精准锁定《征地公告》等文件存在的重大程序瑕疵。
基于此,律师果断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就案涉《征地公告》提起行政复议。经审理,省政府作出粤府行复〔2025〕221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佛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7月18日作出的《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佛山段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公告》(佛(明)征告〔2025〕22号)违法,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初步维护。
与此同时,律师还就征地批复向自然资源部提起行政复议,并对自然资源部不予受理的决定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多重法律程序形成的合力施压下,征收机关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主动重启协商。最终,在律师主导下,双方短期内达成和解,委托人获得显著提升的公平补偿,补偿款项次日全额到账。委托人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本案纠纷圆满化解。
案件结果:
经代理律师九个月专业攻坚,本案取得圆满成功:广东省人民政府确认案涉《征地公告》违法,凭借这一决定性法律筹码形成的强大压力,征收机关主动与委托人达成和解。最终补偿款跃升至原评估金额的十倍,不仅充分覆盖花木资产实际价值,更完整涵盖搬迁及重建全部成本,款项于和解协议达成次日全额到账。委托人儿子专程从外地返乡,与父亲共同录制感谢视频并赠送锦旗,高度认可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服务精神。

律师价值:
本案充分展现律师的专业洞察力、策略创新力与程序驾驭力。面对严重低估的评估报告与看似完备的征收程序,律师跳出常规思维,精准捕捉上游征收行为的程序瑕疵,并将其转化为撬动案件的战略支点。通过有机衔接非诉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以“程序违法”为核心筹码,迫使征收方回到谈判桌接受公平补偿方案。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将补偿款提升十倍,更在于为弱势当事人创造与公权力平等对话的契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