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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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13年,安置房仍不见踪影,老百姓:这事儿没人管了?
棚改后,承诺的补偿与安置房迟迟不见踪影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遇到过山东某地农村的一位当事人,他都拆迁了13年,但是直到现在还没看到安置房的影子,问他补偿协议有吗?他说“村委当年根本没给我们,签完字就拿走了”。

被拆迁人拿不出充足的证据证明是谁强拆了,是不是维权就陷入了一个死局呢?
通俗的来说,被拆迁人的房屋已经划入征收范围内了,遭遇了强拆,我没有办法证明是你拆的,但你需要证明不是你强拆的,是别人拆的。证明不了,就需要承担无法举证的责任。

棚户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在补偿上有区别吗?
同样是被征收,采取的征收名目若不一样,将可能导致征收的程序、特别是补偿标准具有完全不一样的结果。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坤、王威律师就跟大家具体讨论一下棚户区改造和旧城区改造的区别,以便大家更好地应对不同的情况。

征地拆迁能不能选两家评估机构?
如果被拆迁人能够团结一心,协商选定大家普遍认可的专业度、业内口碑较好的非本地评估机构,其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或将更有保障,至少更能令被拆迁人信服。当然,能不能这样做还需要以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准。

房屋被强拆了10多年一直没给补偿,还能要得回来吗?
被征收人经常会有疑问:10多年了补偿都没给,现在再想办法讨要还能要得下来吗?按当年的补偿标准房子也就补个1万块钱,今天要的话也只能要这1万元吗?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最高法的相关裁判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被腾退村民可以拒绝腾退吗?
一是多以“村民自治”为前提,不涉及政府主导、负责,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二是参照适用本地的一些拆迁规范,但却缺乏现行法律、法规乃至于规章的直接依据。

安置房交付遥遥无期,货币补偿买不起房,你该怎么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周围地区平均购房款,是否合理?
不管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选择产权置换,其最终结算下来的补偿利益都以房屋本身价值为衡量标准。也就是说,征收补偿的最低限度标准,应是“拆一还一”。对此最低标准,是绝对不能再打折扣、做减法的。

无证房买卖有风险,拆迁安置房该归谁?
在明律师告诉大家:总的来说,无证房买卖,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结清了购房款,即使在程序上该无证房的征收补偿利益发放给了卖方,但最终也会通过违约赔偿或不当得利等给付给买方,这才符合合同的公平交易理念。

谁有资格签安置补偿协议?他人签订后有何后果?
一般情况下,在“一户一宅”的大原则下,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一般以一处宅基地作为确定一户的基础。故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征收方通常与确定家庭成员中的一人(一般是户主)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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