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律师
DETAILS
执业认证:11101202****4192
执业律所:深圳在明师事务所 / 主办律师
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所在地区:北京市
张瀚林律师的简历:

个人简介

张瀚林-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

11101202010284192

个人综述:

具有六年以上民商事、行政、刑事业务办案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民商事纠纷、刑事纠纷的办理。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刑事纠纷。

执业经历:

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典型案例:

一、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1.重庆市秀山县幼儿园拆迁案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递交了律师沟通函,并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规划部门出具的停止建设通知书,申请行政复议。在幼儿园被强拆后,起诉强拆主体。经多番努力,幼儿园与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

2.江西省鹰潭市泗沥镇土地征收案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递交了律师沟通函,并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政府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提起复议及诉讼,获得支持。就相关单位在征收尚存争议的情况下即推平土地等违法行为,依法申请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查处,并就国土资源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获得支持。

3.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五户承包地征收案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及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政府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提起复议,获得支持。就相关单位在征收尚存争议的情况下即推平土地等违法行为,依法申请公安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查处,并就两部门怠于履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积极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最终就补偿达成了一致。

4.山东省菏泽市鄂城县房屋拆迁案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递交了律师沟通函,并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补偿安置方案未规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向自然资源及规划部门申请协调,鉴于答复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向省政府申请裁决。在此过程中,经律师协调,政府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安置补偿达成一致。

5.湖北省黄石市熊家边村土地征收案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相关政府及部门递交了律师沟通函,并同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答复得知征收项目并非政府部门所称的项目,土地征收乃至相关补偿安置方案均违法,据此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补偿安置申请,迫于巨大压力,政府部门基本接受了被征收主体的补偿要求。

二、民商事纠纷典型案例:

1.某创投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庞某某对赌纠纷案,因某工程公司、庞某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向某创投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和业绩补偿款,张瀚林律师代理某创投公司提起诉讼,在深入研究及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某创投公司对于庞某某的数千万元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了支持。

2.某银行与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该银行行长以银行名义进行个人借款,逾期无力偿还,徐某某提起诉讼,一、二审法院均判决该银行应承担还款责任,张瀚林律师代理该银行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对我方主张予以支持,为该银行挽回数千万元损失。

3.某国际企管公司与某重装集团等执行纠纷案,某国际企管公司申请法院对某重装集团持有的股份(价值最大的财产)进行司法拍卖,某重装集团以某国际企管公司在有足额抵押的情况下直接处理股权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提起诉讼,经深入的法律研究和积极的庭审表现,法院驳回了某重装集团的诉讼请求,股权拍卖得以顺利推进。

4.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与杨某某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日常宣传中使用了多名创作者的图片,大量创作者提起诉讼,要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张瀚林律师作为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代理人从图片创作难度较小、侵权后果较轻、图片市场价值较低等角度进行抗辩,法院据此大幅度降低了公司的赔偿标准,为公司避免了可能因此遭受的巨额损失。

5.某银行与王某某等执行异议纠纷案,刘某某为了偿还其诈骗款项同意将其名下房产租金由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大量被诈骗人收取,法院根据某银行申请对房产所产生的租金进行扣划,王某某等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面对该群体案件产生的巨大压力,张瀚林律师作为某银行的代理人在庭审中积极表现,最终使得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王某某等人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某银行的合法权益。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

服务记录
拆迁国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结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解析: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张瀚林律师
2周前
风力发电永久性占地一次性补偿标准每亩多少?
[律师回复] 结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解析: 您可以自行前往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张瀚林律师
1周前
征地拆迁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结论:基本流程 解析: 征地申请→政策审查→勘测定界→发布征地预公告→征地调查→社会保障情况调查→社会保障方案审查→组织征地听证→征地报批→缴纳报批费用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张瀚林律师
3周前
法院仲裁裁决驳回诉讼,仲裁裁决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结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 解析: 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能否对人民法院不予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抗诉的请求报告》中批复: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张瀚林律师
4周前
10579 已服务人次
东城区尾号6100,1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房产纠纷1小时前
东城区尾号7252,3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房产纠纷3小时前
朝阳区尾号8346,4天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4天前
宣武区尾号9659,1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1周前
海淀区尾号3259,2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2周前
律师案例
胜诉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二审违法暴力拆迁案件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胜诉张某诉河南濮阳市国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为处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树立了标杆
胜诉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强拆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14 条案例
债权债务62%820条
损害赔偿82%653条
知识产权82%818条
刑事辩护88%472条
律师文集
张瀚林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童工受伤如何维权?
童工受伤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2024-11-19
  在我国,未成年人可以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其中对于童工,我国是禁止单位雇佣的。但实践中仍有单位招录童工,那要是在工作过程中童工受伤如何维权呢?   一、童工受伤如何维权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1、童工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考虑的,不存在管理性和生效性之争,违反则为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劳动关系范畴的概念,不应适用于无效劳动关系,如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为童工办理劳动保险,毫无疑问是荒唐的。但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要给予严厉地处罚,则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的社会管理,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童工伤亡应比一般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合同无效不等于其权利不受保护,相反,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出发,从关心下一代出发,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其受伤亡损害的权益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受保护的权益应比一般劳动者更广泛、更多。   3、从计算赔偿损失数额上考虑,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的赔偿依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纳了保险的,则由保险机构理赔,用人单位未缴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和数额计算赔付,其数额比雇员受害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低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理赔,按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赔偿,将获得更大权益的法律保护。   二、法律如何保护童工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在这里,条例没有使用“工伤”这一概念,而用“致童工伤残”的说法,其隐含意义在此可以理解为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从这些规定看,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作为受到伤害的童工方,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如果单位雇佣童工,而童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话,此时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的,同时还要依法追究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在明网的在线律师。
张瀚林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出车祸一年后还能处理吗?
出车祸一年后还能处理吗?
最新修订:2024-12-20
  一、车祸发生一年后是否还能进行处理   若在车祸发生后一整年内未进行妥善处理,则将面临因超过时效应而导致无法继续处理的情况。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倘若超过此三年法定上限,则可能使受害者因该次交通事故所遭受的身体和精神创伤无法得到全面、适当的赔偿。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   二、出车祸后多久能进行赔偿处理   一般来说,出车祸后应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即可开始赔偿处理。如果是轻微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时间可灵活掌握。若涉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需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在10日内作出,复杂情况可延长至15日。之后,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调解不成或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总之,具体时间因事故情况而异,但通常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就可着手赔偿事宜。   三、出车祸两年后还能追究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出车祸两年后仍有可能追究责任,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民事诉讼中,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车祸发生后两年内未起诉,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面临败诉风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事故存在隐匿性伤害、侵权人逃逸后被抓获等,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或延长。   此外,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根据不同罪名有所差异,有些罪名的追诉时效可能超过两年。   总之,出车祸两年后能否追究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是否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车祸发生一年后能否处理事宜 遭遇交通肇事一年后若未妥善处理,可能因超法定时效无法挽回。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期限的案件,受害者可能无法获充分补偿。
张瀚林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自动解除?
最新修订:2024-09-30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自动解除?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相关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当中根本就不存在着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说法。事实上,如果最终的结果是不续签了的话,对于劳资双方来说还有很多后续的事情要及时的办理的,比如说,这种情况下公司仍然有义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员工本人也要根据情况核对自己可以领到的经济补偿金。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在明网咨询!
获得荣誉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张律师收到的用户评价
5.0
待人诚恳 190
学识渊博 806
回复很快 492
经验丰富 483
服务满意 844
形象专业 794
乐于助人 286
值得推荐 244
zmw***7279
北京市-东城区
2周前
解答的很详细,态度很好。感谢感谢
zmw***8847
北京市-房山区
2周前
谢谢
zmw***4932
深圳市-南山区
3周前
回复很快。解答的很认真。
zmw***8551
深圳市-福田区
3周前
认真负责,专业过硬,回复及时
zmw***1953
深圳市-龙华区
1周前
挺好的,晚上11点多钟还在忙着回复我的消息,挺敬业的。
zmw***9699
北京市-大兴区
4天前
经验丰富回复很快值得推荐
zmw***7048
北京市-朝阳区
1周前
回复的很有耐心,态度也很好,非常棒
zmw***1282
深圳市-龙岗区
2周前
律师很专业,能用很简单的语言给我这种法律小白讲清楚问题,解决了困扰我的大难题!感谢律师。
zmw***6399
深圳市-坪山区
1周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8789
深圳市-盐田区
4天前
能够客观分析问题,并提出一定的解决方式
zmw***4250
北京市-房山区
4周前
服务很好值得推荐乐于助人
zmw***7379
深圳市-坪山区
1周前
回复很快。解答的很认真。
zmw***9352
北京市-房山区
2周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6895
深圳市-龙岗区
2周前
回答问题挺快的,服务态度很好
zmw***5368
北京市-朝阳区
3周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