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律师
DETAILS
执业认证:11101201****2340
执业律所:深圳在明师事务所 / 主办律师
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
所在地区:北京市
李甜律师的简历:

  【个人资料】

  执业证号:

  11101202011278944

  个人综述:

  从事征地拆迁类行政案件、普通民商事案件。擅长处理多人房屋拆迁补偿案件,能够娴熟地利用法律

  擅长领域:

  征地拆迁类案件、普通民商事类案件

  执业经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在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工作,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

  典型案例:

  包括但不限于:

  平顶山12户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

  武汉市洪山区6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案;

  宁波3户厂房强制拆除案;

  兰州2户养殖厂强制拆除案;

  唐山丰润区24户厂房环保治理强拆案;

  北京某庆丰包子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 本科 学士

服务记录
国家征收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结论:林木补偿标准 解析: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李甜律师
1月前
拆迁国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结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解析: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李甜律师
1月前
失地保险一次性缴费吗?
[律师回复] 结论: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解析: 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李甜律师
2天前
没有批文征收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结论:违法 解析: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李甜律师
1月前
14483 已服务人次
海淀区尾号8130,18分钟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8分钟前
昌平区尾号9708,16小时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6小时前
顺义区尾号2148,1周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1周前
崇文区尾号2318,1月前分钟前提交了建设工程纠纷1月前
大兴区尾号6957,1月前分钟前提交了征地拆迁1月前
律师案例
胜诉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二审违法暴力拆迁案件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胜诉张某诉河南濮阳市国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为处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树立了标杆
胜诉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全部胜诉
代理方:上诉人结果: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对于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强拆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14 条案例
债权债务71%886条
损害赔偿96%237条
知识产权66%784条
刑事辩护98%549条
律师文集
李甜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归属是谁?
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归属是谁?
最新修订:2024-10-28
一、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归属是谁?共同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作者共同承担,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及于作品的整体,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平等(平等不是均等,合作作者可以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认为份额均等)。共同作品作者的内部关系依据我国旧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新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方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也就是说,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作者的作品,而不是两个以上著作权人的作品。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述观点实质上是混淆了作者与著作权人,从而混淆了合作作品与共有著作权。一般来说,作者是著作权的基本主体,是第一著作权所有人,其例外情形应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限。二、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使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协商原则。行使著作权必须经全体作者协商一致方可。2)共同作品经全体作者授权,可以由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使,但不得损害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和其他作者的权利。3)允许有条件的单方行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单方行使共同作品的著作权。第一种情况是他方合作作者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照继承法而转移,而因版权保护,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应由他方作者单独行使,死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得干涉。第二种情况是合作作者之间协商不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允许有正当理由的一方行使著作权,他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显然不是一人可以享有的,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创作的作者往往会由于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而产生矛盾,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来进行处理,可以由一方获得著作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李甜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会计人员泄漏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会计人员泄漏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最新修订:2024-12-25
  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李甜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销售离职后提成怎么办?
公司销售离职后提成怎么办?
最新修订:2024-09-30
  一、公司销售离职后提成怎么办?   离职后提成也应该正常的给员工发放,提成也属于正常的工资所得。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提成,并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成的事实存在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提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   二、员工离职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附表1) :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总而言之,公司当然没有资格在销售离职的时候只给该工作人员发基本工资却不发提成,提成应该跟工资一起及时的发放给员工。如果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发现公司有一部分的提成就没有正常的给自己发放,一定要及时的跟公司索要,如果公司明确拒绝,也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而不是听之任之。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在明网咨询!
获得荣誉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2011年度石景山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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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诚恳 793
学识渊博 173
回复很快 574
经验丰富 220
服务满意 666
形象专业 397
乐于助人 578
值得推荐 653
zmw***8735
深圳市-罗湖区
1月前
服务很好,说的仔细。谢谢!
zmw***3972
深圳市-福田区
1月前
专业和优质服务,让我解决大难题
zmw***4565
北京市-门头沟区
3周前
态度很好,非常专业。
zmw***5632
北京市-朝阳区
2周前
律师很专业,能用很简单的语言给我这种法律小白讲清楚问题,解决了困扰我的大难题!感谢律师。
zmw***4376
深圳市-南山区
1天前
很专业解答很详细,五星好评。
zmw***5615
北京市-海淀区
1月前
态度很好,非常专业。
zmw***3188
深圳市-福田区
1月前
态度很好,非常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