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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物抵债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新《公司法》下,登记的5种类型!
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例如,A公司更换住所地,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债权人对此不知道耶不应当知道,其向原住所地邮寄的催款函,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已转让但未过户的房屋被法院查封,房屋实际所有人如何进行救济?
张三作为房屋实际所有人,但同时,张三并非案件的当事人,而是属于案外人。因此,张三要进行救济,就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
有案必立、判后答疑——最高院发布指导意见,推动审判提质增效
本文将围绕这两大要点,分析如何通过实践中的具体措施,推动司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现实问题,并为司法公正、效率及社会和谐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法释〔2022〕11号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用人单位能否以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某于2017年到原告公司工作,同年9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和相应的社保费用。原告未给被告缴纳工伤保险。后被告李某某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经认定,其不负事故责任。
直面行政法新挑战,共筑法治建设新蓝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高端法律服务研讨会圆满举行
2025年1月3日,由策略行政法专委会主办,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策略行政法专委会法律服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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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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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又再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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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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